各餐饮单位经营者:
为了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餐饮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飓风行动”,整治重点为:
一、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及超范围经营违法行为。
二、严厉打击使用“地沟油”、“病死肉”、 超期、变质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食品及原辅材料违法行为。
三、严厉查处在食品、食品调味料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工业明胶、明矾和水产品暂养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违法行为。
四、严厉查处后厨和经营场所卫生脏、乱、差的违法行为。做到“明厨亮灶”,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清洁厨房”要求,即物品摆放有序、生熟分开存放、标识区分明显、冷藏及防蝇、防鼠、防尘设施完备、餐饮具洗消达标等。
五、严格落实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洗消制度,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及个人卫生良好。
六、餐饮单位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栏,公示信息应齐全、完整、规范、真实。
七、严厉查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不作为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违法行为,净化网络订餐。
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惩。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全力保障公众餐饮食品安全。
希望广大餐饮食品经营者积极配合我们的整治行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对不法食品经营行为积极举报。投诉举报电话:8613314、12315
特此通告
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10日